【PGE綠能知識庫】農地種電爭議不斷,如何兼顧太陽能光電業者與農民的權益?一次詳解農地種電法規

【PGE綠能知識庫】農地種電爭議不斷,如何兼顧太陽能光電業者與農民的權益?一次詳解農地種電法規

農地種電是政府為了發展太陽能光電產業,積極推動的政策,希望將閒置的農地發揮最大作用,然而卻因為牽涉層面廣泛,審核機制不夠嚴謹等問題,引發了許多爭議,究竟農地種電的發展遇到了什麼問題?現行的農地種電法規又存在哪些爭議?接下來就跟著本文的腳步,了解農地種電的法規限制、各界對農地種電的看法,以及農地種電申請辦法,了解農地種電的發展現況。


農地種電法規限制說明|現行制度下農地種電遇到什麼困難?

由於農地種電牽涉到環保、農村再生及綠能政策等層面,一直都存在許多爭議,農委會修正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》之後,更引發各界的討論。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於 2020年7月7日時宣示,2公頃以上的農地變更案,都交由中央統一審查;2公頃以下的農地,除了「被其他用地包圍、夾雜的零星農地」的情況之外,可由地方政府同意變更,此舉使農地變更的條件更加嚴苛,因此此政策也被稱為太陽能光電「七七事變」。

● 以下為你整理農地變更的審核現況:

案件規模

設置性質

已核准

審查中

件數

面積(公頃)

件數

面積(公頃)

30公頃以上

分區變更

2

175

3

289

2~30公頃

分區變更

0

0

69

1,279

2公頃以下

變更編定

208

127

477

373

660m2以下

容許非農使用

954

305

244

61

從上表的資訊可以發現,2公頃以上農地變更案件,有1,568公頃受到修法的影響,雖然管控嚴格對環境保護有正面幫助,但也可以預期將對光電產業產生很大的衝擊。


農地種電對農民有什麼影響?

雖然增加土地變更的限制,可以保護環境與既耕農的權益,但不能忽略的事實是:「台灣2甲以下的農地,有高達20%因為農民老年化而長年休耕、荒廢」,對這些沒有體力耕種的農民來說,農地種電是提高收入的好辦法,既能重新運用荒廢的土地,還能幫助收入困難的老年農民。以PGE太平洋綠能為例,專注於開發「休耕地或不利耕種地」作為農地種電的案場,在不侵害環境與既耕農權益的前提下,積極拓展綠能產業,守護台灣美好的環境。

(退休農民投資太陽能案例分享:種電夥伴|地面型太陽能電廠|苗栗頭份-林阿姨


農地出租太陽能發展|光電業者、農委會及環團對農地種電修法的看法

以下為你整理農委會、光電業者與環團對農地種電的看法,帶你了解農地種電的發展現況。


光電業者:農委會應務實看待農地種電

修正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》之後,農地變更的審核條件變得更加嚴格,對地面型光電的發展造成不小的影響。光電業者表示,目前魚塭種電的開發量最多只能達到1.5GW,屋頂型太陽能也只剩下0.5~1GW的開發量,如果缺少農地種電的發展,2025年很難達20GW的政策目標,希望農委會可以重視農地種電的發展,避免無法達成已制定的政策能源目標。

且目前台灣約有三分之一高達80萬公頃的農地長期休耕;若使用長期休耕地進行種電,將能提高土地運用效能,也能夠讓農民擁有額外穩定租金收入,若以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15%的短期目標來看,僅需不到兩萬公頃就能完成,需要的面積量是休耕及廢耕農地的一成不到,尚不至於造成糧食危機。

(想了解太陽能產業現況請參考:2023 太陽能產業分析|了解產業結構,找到投資的切入點


農委會:保護既耕戶權益,把關良田不種電

很多人對農委會的印象都是「非常不喜歡農地種電」,農委會則澄清,很多農糧作物對陽光的需求很高,不適合發展農地種電,為了維護既耕戶的權益,避免良田因為種電而失去農業價值,必須嚴格把關農地變更的標準,將重心放在對陽光需求較少的畜舍屋頂型光電,以及魚類養殖光電。


環團:共組平台,尋找農電種電的出路

國外有很多農電共生成功的案例,生態保護與綠電發展一定有共生的機會,土地狹小的台灣應該將發展重點放在複合式規劃,讓營農型、畜舍屋頂型及漁業養殖型都能長期發展。希望政府單位、環團與業者可以共組綠電平台,突破農地種電的困境。


農地種電申請辦法|「營農型」與「非營農型」申請辦法有什麼不同?

農地種電申請

看完農地種電的相關法規及發展現況之後,接下來帶你認識農地種電的申請辦法,申請農地種電時,基本上可以分為「營農型」與「非營農型」2大類,以下分別為你介紹。


營農型農地種電申請辦法

營農型的太陽能發電設備屬於附屬設施,農地主要還是作為生產使用,申請農地種電時必須依照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》提出申請,經過審核之後,確定實際農業生產達一定產量標準,才能架設綠電設施。


非營農型農地種電申請辦法

非營農型農地種電必須位於農委會公告的範圍,通常是不利耕作的地層下陷區,或是嚴重污染的地區等,才能申請非營農型農地種電,此類型的農地不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,可以直接架設太陽能光電設備發展農地種電。申請時必須根據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》,將一般農業區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,才能合法架設地面型太陽能設施


太平洋綠能|堅持環境友善,積極發展綠電產業

PGE太平洋綠能創立於2018年,致力於發展高效能、可靠、潔淨的太陽能,我們相信種電、農耕及生態保育可以永續共存,也積極與環境及農業專家共同開發「生態友善、永續農業」的太陽能案場,希望透過能源轉型重新定義生活,同時維持環境友善,讓台灣能成為全球永續發展的指標。如果你有任何太陽能相關的需求或疑問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,一起成為種電夥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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